9月11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北京市测绘地理信息条例》,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对自动驾驶地图、导航电子地图数据采集、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实景三维、时空公共数据和众源更新等环节做了成体系规定。它不是单向“放开”:条例要求建立自动驾驶地图等新型地图快速审核机制,又对航空摄影、导航数据采集和众源地图更新设置了资质、备案和安全要求。对自动驾驶、位置服务、智慧交通、具身智能与遥感产业而言,真正的改变是应用速度与数据安全被放进了同一套制度。
快审解决迭代速度,不等于免审
按照条例,主要表现地在北京市域范围内的地图,以及附着北京地图图形的产品,在向社会公开前仍需报送审核并取得地图审核通知书。新增的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自动驾驶地图等新型地图快速审核机制。这回应了高精地图和众包更新频繁、传统产品式审图周期难以匹配软件迭代的矛盾。但“快审”是审核机制创新,不是取消审核;目前条例没有给出办理时限、申报接口和可以使用的技术审查方式,产业实际获得多少提速,要等配套规则落地后才能判断。企业也应区分地图审核、测绘资质和数据安全义务,不能把其中一项提速理解为其他环节同步豁免。
时空数据被推向市场,基座仍是统一基准与公共平台
条例要求统筹布局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立统一的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水务、气象、地震等部门建设的基准站需实现数据共享。基础测绘则包括遥感影像、实景三维和智慧城市时空底图的获取、建设与维护。在应用端,北京将依托实景三维建立以时空底图为基底的市大数据平台,建设时空公共数据专区,推进授权运营和市场化流通,并鼓励位置服务、自动驾驶、智慧交通、具身智能等应用。这些是法规确定的建设与发展方向,不等于数据产品已经上架,也不能等同于已形成采购、合同或收入。
采集前备案、众源资质与出境规则构成另一面
在北京开展测绘航空摄影、导航电子地图数据采集等与安全相关的活动,测绘单位应在项目实施前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备案,具体办法还待制定公布。自动驾驶地图数据的采集、存储、传输和处理需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采用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技术,向境外提供则执行国家数据出境规定。以众源方式更新自动驾驶地图、互联网地图,同样必须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测绘单位实施;参与采集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留存、转移、提供或对外传输。因此,企业接下来应跟踪快审时限、采集备案清单、时空数据授权运营边界与资质执法口径,而不是把新条例读成单纯的政策利好。

